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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是全国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第一年,也是“十一五”规划起始之年、“五五”普法活动启动年和妇联系统法制宣传年。
为进一步扩大妇女维权活动的社会影响,广泛、深入地宣传有关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切实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区妇联联合区司法局、区教育局、区总工会、区卫生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计生委、区法院及友谊路街道等9家单位于日前在宝山区文化广场举办了“宝山区大型法律咨询活动”。
来自各相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就新修订的《妇女保障法》、《劳动法》、《婚姻法》、《计划生育法》等有关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方面的知识向前来咨询的妇女群众作了解释,进行宣传,并发放有关宣传资料,受到老百姓的欢迎。 (上海市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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