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是源头维权。
根据普陀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订修改 “十一五”妇女发展规划,确立妇女发展的阶段性目标,建立督促评估机制。妇儿工委办公室及时向相关部门了解各类妇女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着力督促检查妇女发展规划中未达指标落实相应措施。
二是个案维权。
对妇女维权案件中占大多数的婚姻家庭财产纠纷类纷繁复杂的案件,从接待、调查到帮助上访人分析问题,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同时,对典型案件与相关部门协调查处,利用媒体进行曝光,帮助受害妇女维护权益。
三是社会化维权。
通过与有关部门联合建立区妇女权益保障联席会议、“一庭三中心”、妇联干部担任陪审员等制度,全面加强妇女维权工作,并完善区、乡镇(街道)、社区(村)三级信访维权网络,在每个社区(村)建立家庭暴力投诉点。近两年半来,普陀区法院妇女维权合议庭调处案件154起,区司法局为妇女提供法律援助案件39起;全区各级妇联共接待来信来访936件(次),调处解答率为100%。(浙江省妇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