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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行政部门解决消费者申诉的特点是什么?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07-03-29  发表评论>>

 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争议后,如果与经营者协商得不到解决时可以直接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这种方式具有高效,快捷,力度强等特点。保护消费者的行政机关主要有工商、物价、技术监督、商检、医药卫生、食品监督等机关,消费者在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时,应依照商品和服务的性质向有相关职能部门投诉,不能向其他行政机关申诉。有关行政机关在接到材料后,应当迅速进行调查,对经营者的违法行为,除责令其赔偿消费者损失外,还要对其违法行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文章来源: 中国网 责任编辑: 胡永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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