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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9日下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主任姚红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经过了7次审议,物权法草案主要的修改内容都是目前老百姓非常关心的问题。姚红随后详细介绍了草案中几个热点问题在本次人大常委会审议后的规定。中国网对本次发布会进行了现场直播。
姚红说,第一,征收的问题,立法工作部门进行了反反复复的研究,召开了许多次座谈会。现在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并对补偿的内容和原则作了规定。至于具体的补偿标准和补偿方式,因为各地的情况不一样,要依照今后有关法律、法规,包括现在的土地管理法也有相应的规定来执行。第二,关于车库、车位的归属问题,现在老百姓比较关心买房以后,车库、车位到底归谁所有?研究认为车库、车位不像电梯、楼梯那样可以共有公用,它一般都是由业主专有和专用的,而且在买房的过程中,通常都是和开发商约定,约定可能是出售,出租或者附赠,现在对车库问题的规定是,由当事人约定,对于占用公用道路和其他场地的车位,规定为共有。
姚红还说,第三个问题是农民比较关心的问题,土地承包经营权,这次有一个重大修改,就是土地承包期限届满以后,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按照国家规定继续承包。还有一个修改的主要内容,农民也关心,就是农民现在融资难,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抵押和宅基地使用权是否能转让和抵押。经反复研究认为,目前我国地少人多,应当实行最严格的土地政策,特别是宅基地是农民的安身立命之本,所以在法律的规定上,要坚持现有的法律规定和国家的政策,也要为今后修改有关法律和调整有关政策留有余地。
姚红最后表示,物权法要坚持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突出保护国有资产,全面准确体现坚持现阶段党的农村的政策。要从中国实际出发,制定出具有中国特色的物权法。物权法规定平等保护是由市场经济的特点决定的,实行平等保护,有助于完善我们国家平等竞争、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只有实行平等保护,才能坚持我们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郭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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