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自澄迈县的一无业游民陈某为筹集购买彩票资金,便以转让房产为名骗取他人钱财7万元。经受害人报案后,陈某携带2.7万元现金前往公安机关自首。
近日,经美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美兰区法院一审对其进行了从轻处罚,以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000元。
2006年10月,现年30岁的陈某,得知其岳父王某想将甸花新村某房从李某的名下过户到王某的名下,陈某便向王某信誓旦旦保证自己就可以帮忙搞定一切,于是王某便将房产证交给了陈某,由他去办理过户相关手续。但陈某向有关部门咨询后才得知该房产不能办理过户手续。此时,陈某十分懊悔,不知怎么向岳父交差才好。
这时,平常喜欢购买彩票。整天做着“一夜暴富”美梦的的陈某,便想到了用该房产骗钱购买彩票的想法。
同年11月,陈某在南大桥以该房产房主“李某”名义,请人制作了一张假身份。同年11月15日,陈某假身份证及其岳父王某交给的房产证,在公正部门办理了转让该房产的公证。11月16日,陈某又通过某房地产公司业务员刘某的介绍,与被害人任某签订了一份《房地产买卖契约》,约定双方2007年3月10正式交房,并以此骗取任某购房款7万元。
今年3月10日,在约定的交房时间到来时,陈某却玩起了“人间蒸发”,任某知道上当受骗了,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陈某闻讯,经过一番强烈的思想斗争之后,于今年4月6日携带2.7万元现金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而其余的现金都被“投资”购买了彩票,但自然是一无所获。(记者郑文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