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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与发展高层论坛"将在重庆举行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07-09-10  发表评论>>

新华网重庆9月10日电(记者刘卫宏)第三届“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与发展高层论坛”将于9月12日至16日在重庆举行。届时,中国与东盟十国的120余位法学法律界专家,将就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的法律问题等进行研讨。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进程正在不断推进,中国与东盟之间的经济交往日益频繁和密切,到2010年,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将降至零关税。

筹办方在10日的新闻发布会介绍说,这一过程涉及到诸多法律问题,尤其是经济贸易中的法律合作。因此,第三届论坛将为此进行三项专题研讨,包括“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的法律问题”“中国与东盟各国法律制度之比较”“中国与东盟各国在法律务实领域的合作暨中国重庆与东盟各国经贸中的法律合作”。

在这次论坛上,中国与东盟各国的法学法律专家还将就城乡协调发展、“金三角”毒品问题等热点和难点问题,在法律交流与合作方面交换意见。

“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与发展高层论坛”由中国法学会倡议并发起,中国和东盟成员国轮流举办。首届论坛2005年在广西南宁举行,并通过《南宁宣言》。第二届论坛2007年在越南举行。

文章来源: 新华网 责任编辑: 胡永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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