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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周期间加班 你能领到多少加班费?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07-10-07  发表评论>>

“十一”黄金周期间,一些人必须像往常一样加班加点。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对在节假日加班的劳动者应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但记者采访发现,这一规定并未真正落到实处,劳动者节假日辛辛苦苦加班却没有加班工资的现象屡见不鲜。

劳动者多不考虑“加班费”

来自湖南省 岳阳市的袁正光去年大学毕业后,留在南昌一家经销晾衣架的公司工作。他无奈地说,自己参加工作已经一年多了,平时就经常加班加点,但公司以当初约定每月包吃包住1400元为由,一直未发放加班工资。

节假日加班需支付加班费的劳动法规对多数农民工来说只是一纸空文。今年4月份来南昌打工的湖南平江县农民工吴渠才告诉记者,为了赶工期,“五一”黄金周,自己就一天都没有休息,“十一”黄金周本想请假回去看看父母,可工地不放假。在问及工地是否会发加班费时,吴渠才说:“工地能准时发工资就不错了,还想什么加班费!”

加班加点却没有加班费的现象并非个别。国务院研究室此前发布的《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显示,76%的农民工在节假日工作未享受过加班工资。

劳动者为何大多选择沉默

尽管平时监察发现,一些用人单位节假日不发放加班费的现象突出,但劳动监察部门很少接到关于用人单位不支付加班费的投诉。那么面对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劳动者为何大多选择沉默?

原因之一就是劳动者在劳资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劳动者明知用人单位不支付加班工资是违法行为,但为了保全工作不得不忍气吞声。由于有这种顾虑,很多劳动者往往是辞职不干时才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但这样一来,由于时间过去很久,劳动者又缺乏相关证明材料,劳动监察部门调查处理难度很大,劳动者权益难以得到维护。同时,一些劳动者为了“息事宁人”而选择沉默。在实际工作中,有的劳动者认为节假日加班算起来也没多少钱,“多一事还不如少一事”。

节日和假日的加班费计算不同

按照劳动法规,节假日有两个含义,即节日和假日。在7天国庆长假中,其中10月1日、2日、3日是法定节日,4日、5日、6日、7日为假日时间。“节日和假日的加班费计算标准不一。”劳动监察人员提醒,用人单位如果在节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工资三倍支付加班费,且不得安排调休,即使安排了补休也不能代替加班费;而在假日期间加班,不能安排补休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二倍于劳动者本人工资的加班费。

一些用人单位以计件、计时工资为由拒绝发放加班工资的现象屡见不鲜。计件、计时工资只是一种工资支付方式,按照劳动法规,用人单位也应分别按照一定基数的三倍或二倍支付节假日加班工资。

如何打赢节假日加班费官司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汤苏莉法官说:“在我审理的劳动争议案件中,劳动者索要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平时延时)的案件比例占到全部劳动争议案件的近三分之一,但是胜诉的比例却少之又少。”

劳动者在打官司时,往往因为知识层次、法律意识等方面的欠缺,在提交证据、仲裁时效等方面存在问题。也就是说,劳动者在法庭上要拿出自己加班的证据,打官司打的就是证据。

那么,怎样才能拿到证据呢?汤苏莉法官认为,劳动者可以在向单位申请加班时,复印下领导批准的有关文件,也可以对于单位财务统计的加班时间复印下来,予以保存,还可以通过与单位书面确认加班事实的行为,来达到证明自己加班事实的目的。

文章来源: 新华社 责任编辑: 钮东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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