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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财经委企业破产法起草工作组成员、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李曙光
(摄影:中国网 张琳)
全国人大财经委企业破产法起草工作组成员、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李曙光今天作客中国网中国访谈时表示,10年以来我国在法治建设道路上成就巨大,共立法188部,其中80%集中在民生、市场经济、政府行政方面。
李曙光说,从2003年起,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这一任领导集体上来以后,特别强调三个概念,第一是以人为本,第二是科学发展观,第三是和谐社会。我们5年来很多的立法是围绕这三个方面推进的。我们很多立法涉及到民生的问题,比如说有关劳动合同的法律,前不久刚刚通过,实际是解决劳资关系问题的。还有一个孙志刚案件是大家很熟的,因为孙志刚被打死这个事件,我们从国家的角度把原来的有关收容和遣散的办法废止了,改成救助的办法,对乞讨流浪人员。这也是法律的一个转变,关系到民生。还有一个原来叫紧急状态法,主要是在SARS期间,当时全国遇到很大的公共卫生危机,这个涉及到很多老百姓的利益。这之后中央考虑要加快这方面的立法,我们也在推动整个国家紧急体系的建立的立法,还有很多公共事件和突发事件怎么解决的问题。涉及到基本民生的法律,比如说《破产法》里面涉及到职工的权益保护的问题。企业破产了,职工的权益怎么保护?我们都在考虑,而且都是在慎重地考虑。每次立法讨论最多的也都是这样的一些问题。
李曙光认为,这一届政府和中央特别关注有关民生的立法,有关以人为本的立法,有关科学发展观的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