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华网杭州12月11日专电(记者谢云挺)记者11日从杭州市纪委获悉,杭州某中学教师余某因酒后驾车受到交警部门暂扣驾照3个月和罚款500元的处罚,此处罚已抄告到纪委和当事人所在学校。这是杭州市按照此前出台的有关规定开出的第一例“面子罚单”。
今年6月1日,杭州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公安 局、市人事局、市监察局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建立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预防查处工作机制的通知》。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如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除了受到相应的处罚外,还将抄告至纪委和所在单位。这被认为是对当事人的“面子”开出的“罚单”
据介绍,今年9月11日晚,杭州某中学教师余某在驾车行驶中,被巡逻的杭州市交警支队机动大队民警拦车检查。通过对余某进行酒精测试后,认定其为酒后驾车。
杭州市为了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交通行为,严肃法纪,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发生酒后驾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实行处罚抄告制度,并规定:机关工作人员因交通违法行为被抄告一次,予以谈话教育;一年内累计抄告两次以上,给予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因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被处以行政拘留以上处罚的,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