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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陈锋:保护奥林匹克品牌 防范奥运隐性侵权行为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08-06-12  发表评论>>

  2001年7月13日晚那一刻,长久的等待化作顷刻间喷薄而出的激情,点燃了中国的夜空。历史为这一刻的中国人定格,历史也记录下走向2008年的“中国印”!在这里,让我们聚集!追忆与记录——追忆奥运,我们曾经的梦想;记录奥运,我们共同的荣耀!“世界给我16天,我还世界五千年”,自信的中国放飞激情与梦想。今天,新华网“我的奥运,我们的奥运”系列访谈第17期特别请到了北京奥组委市场开发部的副部长陈锋。

  6月11日,北京奥组委市场开发部副部长陈锋做客新华网

  6月11日,北京奥组委市场开发部副部长陈锋做客新华网

  6月11日,北京奥组委市场开发部副部长陈锋做客新华网

  希望新华网等媒体为奥组委把好“防范奥运隐性市场”关

  主持人:新华网作为第29届奥运会东道主通讯社官方网站,我们非常关心在奥运新闻报道方面应该如何防范奥运隐性侵权行为?请陈部长给我们提些建议。

  陈锋:首先,我认为新华网今天组织的这场访谈就是一个很好的做法,帮助我们奥组委向公众宣传了什么是隐性市场,如何防范隐性市场,我也希望你们以后能多做这方面的工作。第二,刚才我也说到了,在媒体新闻报道中或者在新闻工作中,有可能哪些方面会容易产生隐性市场,希望媒体在这方面帮助我们把好关,按照防范隐性市场的要求去做,这就是对成功举办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一个很大的支持。

  主持人:奥运会与我们每个人都有关系,您认为防范奥运隐性市场行为与我们每个人都有关系吗?

  陈锋:我认为,它是与每个人都有关系的。根据国际奥委会的界定,生产假冒奥运特许产品,也是一种隐性市场行为,我认为这个行为对我们每个人来说关系更直接一点,所以大家应该自觉地去抵制这种隐性市场行为。我们首先是从作为消费者来说,不应该去购买假货,使他没有造假的环境。只要你到北京奥组委授权的店去购买奥运产品就可以了,其他店销售的都是假货。

  主持人:通过和陈部长这一个多小时的交流,我想不仅是我,还有我们广大的网友都已经对“奥运隐性侵权行为”有了一个基本的了解。强大的“奥运经济效应”让众多企业和个人都想分享这块奥运大蛋糕带来的利润,但是请不要忘记一定要保护奥林匹克的知识产权。非奥运赞助企业应该规范自己的企业行为,通过正当的竞争手段提升企业品牌和产品形象。而对于我们社会公众而言,则要明辨是非,不支持不参与奥运隐性侵权活动。今天的访谈就到这里,再见。

文章来源: 新华网 责任编辑: 法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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