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 治>>2007法制>>法律咨询>>民商事 字号:
在哪些情形下酒友应承担民事责任?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08-06-26  发表评论>>

问:我和几个朋友在一家酒吧喝酒。当天几个人比较高兴,喝了不少酒,其中还有两个人醉了。喝完酒后,大家各自回家。有一个朋友在回家途中摔伤,医疗费花了三千块。现在他的妻子要求我们几个分但这些费用,她认为我们没有尽到照顾他丈夫的责任。请问:像这种情况,我们有什么责任?

答:我国法律没有禁止公民尤其是成年公民饮酒,只是限制或禁止公民饮酒后进行某些特定行为。同样,法律也不禁止多人共饮。至于劝酒是否构成侵权,要看劝酒的具体情节。如果是非强制、礼节性劝饮,被敬酒者有自主选择的权利,就既不为法律所禁止,也为传统和风俗民情所接受。一般不宜将这种行为界定为侵权行为。

但是有以下4种情形,酒友应该担责:一是强迫性劝酒,如故意灌酒、用话要挟、刺激对方喝酒,或者在对方已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仍劝其喝酒的行为;二是明知对方不能喝酒,如明知对方的身体状况,仍劝其饮酒诱发疾病等。三是未将醉酒者安全送达,如果饮酒者已经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己的行为时,酒友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四是酒后驾车未劝阻。(地平线律师事务所)

文章来源: 中国网 责任编辑: 法律人
[我要纠错] [推荐] [收藏] [打印] [ ] [关闭]
网友留言 进入论坛>>
昵 称 匿名
留言须知 版权与免责声明
关于我们  |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   刊登广告  |  联系方式  |  本站地图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子邮件: webmaster@china.org.cn 电话: 86-10-88828000 京ICP证 040089号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105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