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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武义博阳实业燃爆事故责任人被判刑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08-07-04  发表评论>>

今年1月15日,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博阳实业有限公司发生燃爆事故,事故直接造成两名职工死亡,另两名职工在扑救过程中死亡。近日,武义县人民法院对该案件进行了宣判,被告人杨建军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武义博阳实业有限公司主要生产“201二甲基硅油”和“硫化硅橡胶”等有机硅产品。2007年12月中旬,公司在试生产期间,公司生产部部长李东勇将公司重排工段反应釜水冲洗工艺改为油冲洗工艺,并在具体生产中实施。而负责该公司安全规程制订和监管的技术经理杨建军明知这样做存在隐患,但抱着侥幸心理,没有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致使1月15日重排车间发生燃爆事故,造成李东勇和职工张莉莉、李高云、邹美林4人遇难,并造成直接财产损失440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杨建军归案后能自愿认罪,且该案受害方经济损失均已得到赔偿,故对杨建军予以从轻处罚。(浙江省金华市金华消防支队 邹宁浩)

文章来源: 中国网 责任编辑: 钮东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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