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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智勇,大邑县交警大队勤务一中队民警,谭东生前的战友。他2006年10月转业到大邑县交警队工作,到现在已有两年多了。由于平时上班不在一块儿,他跟谭东也很少见面,彼此不太熟悉。但他告诉记者,谭东在同事中的声誉很高,单位上许多同事提到他,都爱戏称他为 “谭铁人”。他说,谭东有一句话给他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估计他这一辈子都不会忘记!
2007年8月的一天夜里,李智勇和同事黄健值110巡逻班,两人在大队值班室休息待命。大约夜里12点,他忽然看见谭东开车带了一个年轻人回来,觉得很奇怪,这么晚了,还有什么事呢?原来,这个年轻人骑摩托车在出江山上撞伤了一个几岁的小孩,想逃逸,刚好被下班路过的谭东撞见,被带回大队来处理。
李智勇说,其实这只是一个很小的交通事故,一般情况下他们都会放到第二天处理。当时他就对谭东讲:“时间都这么晚了,把事主的情况登记下来,第二天再通知他们处理也可以。”谭东当即说:“不行!当天的事情必须当天处理!”随后,谭东一丝不苟地给年轻人做了笔录。这位驾驶员认为,是小孩自己突然跑出来撞到摩托车上的,不关自己的事,觉得很冤枉,所以一直不愿意接受处理。于是,谭东就不厌其烦地给他讲道理,折腾了1个多小时,直到凌晨1点多,思想工作才总算做通了。事故处理完毕,驾驶员已经不再像刚来时那样不服气,走时还很客气地向大家一一告辞。
“这件事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而谭东的那句话:当天的事情必须当天处理!也许这一生我都不会忘记。” 李智勇对记者说。从这以后,他不由地对谭东心生敬意!
事后他明白了谭东这样做的良苦用心。也许表面看来,凌晨时分不顾休息加班加点,一定要及时把当天的事情当天做完,只是一个工作量大小的问题。但事实上,在谭东看来,这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他知道这个时候,受伤小孩的家属在为孩子的伤情和医药费担忧,而肇事司机也在为自己的责任认定担忧,如果他把事故处理放置一个小时,那这两份担忧就得持续一个小时,放上一天,这两份担忧就得持续一天。在这一小时或者一天的时间里,群众会没有怨言吗?!他们会抱怨谁?警察!警察代表的又是什么?是政府!能让一件小小的交通事故在群众的心中给政府、给警察的形象留下阴影吗?这显然是谭东不愿看到的结果!因此他做任何事情都处处为群众着想,从不允许因为自身的原因而使警察的形象受损。
李智勇痛心地说,最初知道谭东在岗位上牺牲的消息后,他简直不敢相信这是事实,眼泪情不自禁地就流了下来。心里真痛!这么好的同志真不应该这么早就离开!
尽管谭东已经离他们而去了,但是,李智勇觉得谭东似乎仍然还在他身边,似乎感觉到他还会偶尔迎面走来微笑着点头同他打招呼,他也还会在体育场的跑道上看见他,还会看到他同爱人一起在交警队的院子里晨练……(本网记者 胡永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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