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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戚连续几天上网猝死,网吧有赔偿责任吗?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09-03-10  发表评论>>

问:我一亲戚在网吧猝死,男性,30多岁,连续几天在网吧通宵,晚上开始至早上8点再回家,再晚上通宵。网吧是24小时营业的,由此可以赔偿多少呢?

答:你好,网吧恐怕对此不承担责任。因为你的亲戚30多岁,是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对自己的上网行为有自我认识能力,且网吧24小时营业也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因此,你没有理由要求网吧赔偿。

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每日营业时间限于8时至24时。但是,2005年9月,根据全国网吧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发布的《建立网吧管理长效机制试点工作方案》,各地政府基本上都放开了网吧的经营时间限制,可以全天经营。(地平线律师事务所)

文章来源: 中国网 责任编辑: 法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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