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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规范停车服务 停车未超10分钟不收费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09-03-23  发表评论>>

新华网南京3月22日电(记者王骏勇)南京市将从4月1日起规范停车收费服务,全市停车场将按区域分四级收费,停车场收费管理员将统一着装并佩戴收费许可证,计时收费停车将以半小时为计费单位,进入停车场未超过10分钟的不收费。

记者日前从南京市停车场管理办公室获悉,为规范停车场管理,南京专门出台《停车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统一制作了公示牌,在各停车场公示收费标准、收费许可证和全市停车收费地区分类,使用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全市停车收费管理员将统一穿戴有明显标识的帽子、黄色反光背心和背包,佩戴物价局统一制发的《收费员证》,无证收费的,车主可拒绝支付停车费。

南京将对全市道路停车收费人员开展岗位培训,制订停车收费管理文明用语,加大内部督查和外部监督的力度,对收费不给票等贪污票款严重违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还聘请各界代表成立停车场管理行业作风监督员队伍,对路面收费人员的违规行为进行监督。

全市所有道路停车泊位全部由停车场管理办公室统一管理,为预防和减少机动车盗抢案件的发生,从4月1日开始,凡由停车办直管的停车路段,全部实行有人看管。

此外,对部分计时收费路段采用发放计时单的方式收费,在重点路段和停车流量较大的路段还将使用录音笔配合计时单的方式进行收费。

文章来源: 新华网 责任编辑: 法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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