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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你们好,我们是湖南省的某太阳能空调的代理商,全国各地受骗上当的人数在几百人,每一个人就是十多万。他们采用虚假的广告宣传,用欺诈的手段骗取了大量的人收取代理费,然后提供给我们的是不合格的产品,现在人去楼空,电视台为他们大做广告,是一伙的吧?我们想咨询一下,怎么才能挽回经济损失?
答:《刑法》第224条规定了合同诈骗罪,该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如果认为对方涉嫌虚假宣传、合同欺诈等诈骗行为,可以向本地或者对方所在地公安机关报案,要求公安机关进行立案查处。如果确认对方未构成(合同)诈骗罪,可以依据有关合同对对方提起民事诉讼。(地平线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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