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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于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着眼于从更高层次上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加强和改进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的历史任务,这一重大命题具有与时俱进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我国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在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给我国发展进步带来巨大活力的同时,也必然使社会管理的内容、方式、手段等发生很大变化,社会管理难度越来越大。如何适时转变社会管理理念,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整合社会管理资源,逐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相配套的社会体制,提高依法管理社会的水平,就成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
提高依法管理社会的水平,要进一步健全社会管理格局。应当看到,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将有越来越多的“单位人”转为“社会人”,各种社会组织日益快速发展;另一方面,我国社会生活多样、多元、多变的特征日益凸显,影响人们思想和行为的因素增多、渠道扩大、程度加深。这种空前的社会结构变动,势必要求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的过程,是政府与整个社会的互动过程。只有致力建设服务型政府,更加注重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科学整合各种社会资源,探索多元化的社会治理机制,才能减少社会发展成本,有效解决目前复杂的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
同时,统筹协调利益关系,妥善处理社会矛盾,也对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提出了更高要求。利益关系是一切社会关系的基础。现时我国许多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已经明显地集中到与人民群众基本民生问题密切相关的环节。统筹协调各种利益关系,必须严格遵循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原则,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要逐步形成惠及全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着力解决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社会治安、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善于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正确处理社会矛盾,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有效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提高危机管理和抗风险能力,是提高社会管理水平不容忽视的重要方面。近年来,我们在建立社会应急预案体系方面已经有了良好开端,进一步完善这一体系,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必将发挥重要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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