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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综合治理的禁毒战略,推动禁毒工作的全面发展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禁毒工作
2006年3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明确批示:禁毒人民战争“务必持之以恒、紧抓不懈、认真落实,实现三年的奋斗目标”。8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主持召开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禁毒讲座。6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明确批示:“一年来禁毒成效显著,但形势依然严峻。各级党委、政府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打一场深入持久的人民战争,特别要在预防教育、禁吸戒毒、堵源截流、打击犯罪、严格管理等方面取得实效,坚决遏制毒品危害。”国务院专门召开会议,协调有关部门解决禁毒经费、专项编制等问题,为开展禁毒人民战争提供了有保障。
国家禁毒委员会
部署深入推进全国禁毒人民战争
2006年6月20日,国家禁毒委员会召开全体委员会议,研究深入推进禁毒人民战争的意见和措施。6月26日,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国务委员、国家禁毒委员会主任周永康主持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深入推进全国禁毒人民战争作出全面部署。
周永康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把禁毒工作作为政府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的一重要内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作为一项重要的社会管理事务。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带着对戒毒人员的感情做工作,关心、帮助戒毒人员,做到远离毒品,但不能远离戒毒人员,更不能歧视、抛弃戒毒人员。要把创办戒毒康复场所为深入推进禁毒人民战争、有效解决中国毒品问题的新的重大举措,积极探索建立集强制脱毒、身心康复、融入社会功能于一体的戒毒康复新模式,有效解决海洛因成瘾者戒断巩固难、复吸率高的问题,切实减少吸毒人员。要建立海路、陆路、航空、邮路立体防控体系,形成多部门协作、多警种联动的堵源截流工作机制,切实减少毒品入境内流。要强化缉毒执法工作,紧紧抓住突出的毒品犯罪问题,组织开展严打专项斗争,切实把毒品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压下去。要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责任,积极引导鼓励社会各界与广大人民群众投身禁毒人民战争。
各地各有关部门积极开展禁毒人民战争
2006年,各地党委、政府进一步加大对禁毒的领导力度,禁毒工作责任制和领导体制、工作机制、保障机制更完善。甘肃、贵州、云南、广西、宁夏、湖南省委、省政府制定了《禁毒工作领导责任追究办法》,各省(区、市)召开了禁毒会议和禁毒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省、市、县各级主要领导深入基层一线对禁毒人民战争进行督导、检查和调研,有力地推动了禁毒人民战争的开展。
国家禁毒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按照《国家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开展禁毒人民战争的任务的分工》要求,认真履禁毒工作职责,积极动员本部门、本系统参与禁毒人民战争。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部门密切配合,依法严厉惩治制贩毒品犯罪分子。铁路、交通、民航、海关、邮政等部门切实加强了堵源截流工作。铁路公安机关开展了“铁鹰查毒行动”,民航公安机关开展了“飞鹰行动”。中国人民银行加大了对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检查和重大涉毒洗钱案件协查工作力度,协助公安机破获洗钱及相案件25起,涉案金额近20亿元人民币。公安、文化、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加强了对娱乐场所的管理,坚决整治一些地方娱乐场所内新型毒品泛滥的问题,探索建立禁毒管理长效机制。文化部开展了全国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国家工商政管理总局成立禁毒协调小组,指导各级工商机关和个体私营协会开展禁毒人民战争。公安、食品药品监管、商务、安监、海等部门强了对易制毒化学品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制,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有效堵塞流失渠道。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一步完善精麻药品管理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积极推进全国精麻药品监控信息网络建设。公安、卫生、司法、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积极开展了戒毒治疗和科研工作,切实提高戒毒康复水平。宣传、教育、文化、广电等部门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开展了禁毒预防宣传教育,不断扩大禁毒预防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继续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会同外交、商务、公安等部门进一步加强了禁毒国际合作及境外替代展工作。相关部门和警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各界和广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大力支持,形成了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的禁毒工作机制和全民禁毒的浓厚氛围。
各地、各部门以“参与禁毒斗争,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广泛动员各种社会力量,开展了丰富多彩、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禁毒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了禁毒人民战争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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