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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两部环保条例即将施行 表里山河山青水秀不再遥远

文章来源: 黄河新闻网 发布时间: 2017-02-27 责任编辑: 李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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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河是山西最大的河流,被山西人称为母亲河。加强汾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是三晋儿女义不容辞的责任与义务。《山西省永久性生态公益林保护条例》、《山西省汾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分别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即将于3月1日正式施行。

2月27日,省人大常委会举行《山西省永久性生态公益林保护条例》和《山西省汾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新闻发布会,就两个条例颁布出台的背景、过程、主要内容、特点进行了详细解读并答记者问。

山西省林业厅厅长任建中介绍到,我省现有的4816.35万亩森林面积中,以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为主的生态公益林达到73.88%,是山西森林生态的主体。但是,我省森林覆盖率仅为20.50%,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更低于周边省区,缺林少绿的现状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山西省永久性生态公益林保护条例》在规划和划定、保护和补偿、培育和利用、监督和管理、法律责任上进行了明确,对巩固我省森林生态建设成绩,维护我省生态安全的重大意义。《条例》的出台,依法确立了山西森林生态底线,建立起最严格的森林保护制度,保障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稳固,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山西省水利厅厅长潘军峰介绍到,近年来,由于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口的急剧增长,汾河流域内用水量持续增加,加之煤炭开采、植被退化对水资源的影响,生态环境受到了严重破坏。《山西省汾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规定了“统一规划、保护优先、因地制宜、科学修复”的修复保护原则。此外,对合理规划工业和城乡建设布局、优化产业结构、资源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和生态农业等相关产业政策进行了详细规定。同时对加快新兴产业发展,制定汾河流域限制、禁止发展的产业、产品目录进行了规定。在河流源头保护方面,实施科学造林、种草,实行封山育林,提高植被覆盖率;有计划地实施移民搬迁,依法关停破坏水资源、污染水环境的企业等措施,促进生态自然修复。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田喜荣表示,加强汾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加强我省永久性生态公益林保护,是事关山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举措。省人大常委会及其相关部门要认真开展对“两个条例”的执法检查和执法调研,督促政府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严格执法,依法办事。同时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对“两个条例”的实施情况跟踪问效,适时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不断完善和提高立法质量和水平。

9家中央驻晋媒体,18家省内媒体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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