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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不宜再提倡晚婚晚育 二孩夫妻可延长生育假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16-03-08


卫计委:已修法省份均明确生育假延长天数
 

中国网3月8日讯,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举行记者会,邀请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李斌、副主任马晓伟和副主任王培安出席发布会,在回答记者有关二孩产假是否能有所延长时,王培安表示随着我国人口形势和女性初婚初育年龄发生变化,国家不宜再提倡晚婚晚育。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就是刚才你提的生二孩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的福利待遇。

王培安表示,很多家庭希望生两孩,但是又不敢生两孩,首先就有个生不起的问题,一个是精力的问题,大家的工作压力都很大,还有是影响女性就业的问题。再一个,现在抚养小孩的成本高了,还有生得出的问题,现在70后的,生两孩就比较困难了。再一个是生得好的问题,就是优生优育的问题。2002年实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25条规定,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的福利待遇。

王培安介绍说,随着我国人口形势和女性初婚初育年龄发生变化,国家不宜再提倡晚婚晚育,因此去年年底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取消了对晚婚的奖励假,但是同时规定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就是刚才你提的生二孩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的福利待遇。已经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省份,参照原条例中有关公民晚婚晚育假期的规定,均制定了延长生育假、配偶陪产假奖励等具体的政策措施。大家都知道,具体的政策措施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来做出具体规定,已经修法的省区市均明确了生育假延长的天数,有的是延长30天,有的是延长60天,并制定了7至25天不等的配偶陪产假,就是妇女生孩子期间,丈夫可以享受7到25天不等的陪产假,现在已经制定出台了这样一个制度。还有,前面已经回应了,还要加强托儿、幼儿教育等方面的设施建设,出台支持家庭发展的政策。



视频来源: 中国网 责任编辑: 林凡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