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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大力实施“农村体育健身工程”


  

五年后村村有球场有骨干有活动

农村体育公共设施相对薄弱,农民健身锻炼急需场地和设施。近日,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和省体育局有关领导在与我市体育部门负责人座谈时要求,大力实施“农村体育健身工程”,到2010年,基本实现村村有球场,村村有骨干,村村有活动。

据了解,我市体育事业近年来取得了长足发展,但基础设施相对滞后,除县城和乡镇所在地有少量设施外,绝大多数村没有专供农民群众健身使用的场地设施,农村体育活动缺乏平台载体和有效手段,农民的健身需求得不到满足,体育权益得不到保障。目前,国家体育总局会同国家发改委已制定出相关标准和推进计划,要求由国家、省、市、县四级共同出资,村里出地,农民出工,国家出资,农民自建,建成一个水泥地面的标准篮球场,并配置篮球架、乒乓球台等设施及部分比赛或表演服装。

国家和省体育界领导肯定了我市体育事业近年来所取得的成绩,分析了存在的薄弱环节。要求,实施“农村体育健身工程”时要抢抓机遇,协调联动,整体规划,先行试点,因地制宜,分步实施。要加强宣传,争得各级领导重视、农民群众理解和社会各界的支持;要做好规划,抓好试点,根据不同区域农民的健身需求合理调整项目设置、建设规模和档次,要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把“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成村级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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