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各级领导干部把“一帮一”扶贫解困作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重要内容,去年,地级、处级、科级干部帮扶特困户2345户,开发项目1085项,脱贫277户。
黑龙江省第二轮城市“一帮一”扶贫解困工程启动后,我区结合实际调整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领导责任制,做到了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有目标,并对特困职工进行分类排队。目前,已落实帮扶单位112个,帮扶对象2345人。对困难职工较多的新林、塔河、呼中实行重点帮扶,由地林直、中省直进行结对帮扶,要求在三年帮扶期内,使被帮家庭脱贫。同时,为达预期效果,层层签订了责任状,制定考核办法,坚持做到“四有三定期”,即定期帮扶、定期走访、定期脱贫。在帮扶中,我区做到了领导带头,措施到位,从地区各大班子领导,每人在包扶一户特困职工的同时,又帮扶1户贫困农民、一个私营企业。同时,各级工会组织还采取了物资、资金、政策、科技信息扶持相结合的办法,用活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政策,引导特困职工发展自营经济。到去年底,全区直接为困难职工上项目提供资金379万元,发放《特困职工证》3080个,为其生产经营、子女入学、从业经商等提供了政策保障。贫困户上项目率达100%,启动率达60%以上,超额完成省下达的指标。
大兴安岭还采取了“三个结合和三个为主”的办法,即扶贫与扶志相结合,以扶志为主;“输血”与“造血”相结合,以“造血”为主;集体与个人相结合,以个人为主。去年全区安置下岗失业人员2441人。就业培训739人,上岗386人。提供自营经济小额贷款122户119.3万元,扶持43名下岗职工自主创业。救助特困职工1008人,发放救助资金3152500元。医疗救助66人,发放救助款48200元。助学救助403人,发放助学款83400元。物资救助365人,发放粮39311斤、油5494斤。各级领导干部帮扶对象还向特困学生延伸,全区累计助学救助2023人,发放助学款43.87万元。在帮扶工作中,各地税务部门还对从事自营经济特困职工免收三年营业税,资源管理部门对建养殖场所减收或缓收资源补偿费,工商部门对困难户下浮了工商管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