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 海 出 口 加 工 区 概 况
北海出口加工区于2003年3月10日经中国国务院批准设立,同年12月26日通过海关总署等国家八部委联合验收组验收,现已正式运作。
北海出口加工区是广西唯一的国家级出口加工区,也是中国西部地区唯一临海的最接近东盟的出口加工区,总体规划面积1.454平方公里,首期封关面积1.135平方公里。
北海出口加工区位于北海市区西侧,距市中心仅3公里,城市功能配套齐全,周边已形成完善的立体交通网络,铁路、高速公路、国际机场和万吨级港口为加工贸易的发展提供了快捷的交通运输平台。
基础设施完备
区内场地已清理平整,道路、供水、供电、排污、通讯、网络宽带、燃气等基础设施完备,具备了投资者随时入区开工建设的条件。
高效的管理模式
1、管理方式
北海出口加工区管委会负责加工区的行政管理。海关、检验检疫在加工区内设立机构,进出加工区的货物全天候通关作业。
2、通关模式
海关对区内企业进出境货物采取 “一次申报,一次审单,一次查验”的快速通关模式。
进区企业与海关计算机联网,采用电子帐册管理,每半年核销一次,可以滚动核销。不实行手册管理和保证金台帐制度。采用备案制管理出入境货物。
北海出口加工区以其突出的区位优势,多重的政策优势,完善的配套设施,优质高效的服务,必将成为世界各国和地区客商投资兴业的热土。欢迎各位到北海出口加工区考察、投资,我们期待着与您真诚合作,共谋发展!
优 惠 政 策
1、进口免税
在出口加工区内生产的货物和应税劳务,免征增值税、消费税;
生产所需的机器设备、模具、维修用零配件以及基础设施所需的机器、设备和建设用基建物资、自用的办公用品,均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2、原材料保税
出口加工区内生产所需的进口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材料以及耗材全额保税。
3、出口退税
从出口加工区外入区的国产机器、设备、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及基建物资等可按有关规定办理出口退税。
4、水电气退税
出口加工区内生产企业生产出口货物耗用的水、电、气按有关规定准予退还所含的增值税。
5、免除配额和许可证
加工区与境外之间进出的货物,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实行进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
6、外汇管理
在出口加工区内货物销往境外不需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向境外支付外汇也不需办理进口付汇手续。
7、其它优惠政策
同时享受中国西部大开发政策、沿海开放城市优惠政策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各项优惠政策。
投 资 导 向
(一)适合在加工区投资的企业
1、产品在国际市场竞争激烈,接到订单后要求在很短期间内交货的企业;
2、原材料、零部件品种繁多,单耗核定复杂,在区外运作加工贸易手册管理手续极为繁琐的企业;
3、出口产品的龙头企业,产品总装在加工区,配套在区外的企业。
(二)鼓励发展的重点产业
1、电子信息
2、精密机械
3、生物制药
4、精细化工
5、新型建材
6、海洋产品深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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