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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恩来(1898.3.5-1976.1.8),祖籍浙江绍兴,生于江苏淮安。中国共产党最早从事军事工作的领导人之一。早在20世纪20年代初旅欧期间,就提出了中国革命“非要有极坚强极有组织的革命军不可”思想。1924年秋回国后,任中共广东区委委员长兼军事部长。在任黄埔军校政治部主任、国民革命军第1军政治部主任等职期间,致力于创建军队政治工作制度,所做《军队中的政治工作》等讲演,以及主持制定的《国民革命军及军事政治工作》等,对于后来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的创立和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1926年北伐战争后,又提出了“中国革命最重要的就是农民问题”。1927年上半年,任中共中央军事部部长。
大革命失败后,受中共中央委派,任中共前敌委员会书记,与贺龙、叶挺、朱德、刘伯承等领导举行了南昌起义。1928年在中共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所做的军事工作报告,对发展工农红军、武装工农和开展士兵运动等做了论述。在中共六届一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后兼任中央军委书记等职。其间,所撰《关于湘鄂西苏区发展的几个问题》、《中共中央给红军第四军前委的指示信》和《关于粉碎第四次“围剿”的电报》等著作,肯定和推广了毛泽东、朱德领导的红军第4军的斗争经验,对中国革命的特征,党对红军的绝对领导,以及如何开展游击战争等,做了大量论述。1931年底进入中央苏区后,曾任中国工农红军总政治委员兼中国工农第一方面军总政治委员等职,对部队的训练、管理和教育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指导原则。1933年与朱德共同指挥并取得中央苏区第四次反“围剿”的胜利。1934年2月,与朱德、王稼祥一起,在全国红军政治工作会议上提出“政治工作是红军的生命线”的论断。同年10月参加长征,在遵义会议上,支持毛泽东的正确主张。会后,参加三人军事小组,对长征的胜利做出了重要贡献。到达陕北后,参与制定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总政策和红军的军事战略。
抗日战争爆发后担任中共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副主席。所发表的《反对妥协求和,坚持华北抗战》、《目前抗战危机与坚持华北抗战的任务》、《目前形势和新四军的任务》等著作和报告,讲演中,强调持久胜敌的方针,阐发了中国共产党对八路军、新四军的领导权和独立自主的指挥原则,以及敌后抗战须以群众性游击战争为主体等思想。1945年6月30日,在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所作《论统一战线》的报告,阐发了在人民战争中如何以统一战线等非武装形式的斗争配合武装斗争的重要思想。在中共七届一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并继续担任中央军委副主席。
解放战争开始后,继续担任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军委副主席、兼代中央军委总参谋长、协助毛泽东指挥全国解放战争。所撰《全国大反攻,打倒蒋介石》、《在部队中试验组织士兵委员会》等著作,以及起草的大量作战指挥文电,反映了他在该时期对人民军队建设和人民战争及其战略战术等方面的理论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担任政务院总理,并主持中央军委日常工作。多方面组织贯彻积极防御的战略方针,参与抗美援朝及作战的重大决策,参与领导有关军种、兵种及军事院校的组建,为实现中国人民解放军向诸军种、兵种合成军队的转变做出了重大贡献。1954年任国务院总理后,继续关心人民解放军的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参与领导国防事业和边防、海防、空防斗争,并提出了许多重要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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