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情快递: ·上海武警“雷锋班”为失忆老人“找回”温馨记忆 ·科学统筹推动我军武器装备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巴基斯坦西北部遭到疑为美军导弹袭击 炸死4人 ·俄战机保留红星标志 会加上红、白、蓝三色条纹
[打印文章] [推荐朋友] [进入论坛] [进入博客]
首页>>军 事>>中国军事字号:
军工产品召回将不纳入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条例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09-04-09  发表评论>>

中国歼八系列战机生产车间[资料图片]

新华网北京4月8日电 8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条例(送审稿)》规定,对药品、军工产品的召回及其监督管理不适用该条例。

送审稿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的产品的召回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条例。

国家质检总局在相关说明中表示,药品较其他一般产品而言,一旦存在缺陷,发生伤害的风险严重程度和频次都要高得多。对于一般产品适用的缺陷调查和确认以及召回实施的步骤、程序不适用于药品的监管。从国外立法实际来看,大多数也都采用了对药品单独立法进行管理的方式。同时考虑到条例依据的上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对军工产品的排除,在本条例中对药品、军工产品予以排除。(记者陈菲)

文章来源: 新华网 责任编辑: 罗琪
[我要纠错] [推荐] [收藏] [打印] [ ] [关闭]
网友留言 进入论坛>>
昵 称 匿名
留言须知 版权与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