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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机构托管管理模式座谈会在京召开[组图]

发布时间: 2015-01-21 16:27:33  |  来源: 中国网  |  作者: 杨佳  |  责任编辑: 杨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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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托管管理模式座谈会会场 中国网 杨佳 摄

 

    中国网讯 我国养老产业近年来发展迅猛,许多养老机构建成后运营状况却并不理想,一种新型养老模式将改变这一现状。记者在全国老龄办召开的“养老机构托管管理模式座谈会”上获悉,养老托管模式经过摸索实践取得了一定成效,对我国养老产业改革与发展产生积极推动。

    民政部公布的数据显示,全国拥有床位493.7万张,床位空置率近38%。一半以上(51%)的民办养老机构收入只能持平,40%的民办养老机构长年处于亏损状态。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业发展,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民政部关于开展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指导意见,积极推进养老机构改革,鼓励民间资本通过委托管理等方式,运营公有产权的养老服务设施。全国老龄办信息中心养老托管中心主任刘红尘介绍,养老托管中心联合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幸福养老基金、北京乐龄时代养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公益组织和专业养老公司,在全国开展养老机构托管服务新模式试点。该模式的特点是不改变委托机构性质、设施功能,向不善经营的公办和民办养老机构引入运营资金、管理人才、经营理念,设立“养老管家”岗位为老人提供贴心服务,短时间内提升委托机构效益,促进养老机构健康持续发展。

    全国老龄办副主任鲍学全在座谈会上指出,我国养老机构发展面临着资金短缺、人才匮乏、管理落后等客观问题。养老机构托管是我国养老机构发展模式中的一种。养老服务业发展应该提倡连锁式、集团化发展的模式,这样可以有效降低人才培训、经营管理等成本,有效提升养老机构抵御风险的能力。托管服务可以从养老机构逐步进入居家养老、社区养老领域,让更多老人享受专业化服务。

    全国老龄办政研部副主任李志宏认为,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有利于减轻政府负担、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提升服务质量,同时应明晰政府、管理机构的权责,完善监管措施,公办养老机构的福利属性不能违背。民政部社会福利司老年人处处长张晓峰指出,公建民营养老机构模式的发展要坚持三项原则:要积极稳妥推进,不能“一托了之”;要加强制度设计,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机构公益性质和设施功能不变;要分类管理,针对建设中的、建成准备运营的、正在运营的不同情况科学管理。

    “把专业的养老管理工作委托给专业的机构去做,托管模式是我国养老制度的创新,值得向全国推广。”北京大学人口(老年)所常务副所长陈功教授认为,这种模式降低了运营成本,提高了管理效率,规避了经营风险,解决了养老机构可持续发展必需的人才、资金和经营三大难题。更重要的是,养老托管不仅使委托方、受托方受益,最大受益人是老年人。

    座谈会由全国老龄办信息中心主办、北京乐龄时代养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办,全国老龄办综合部副主任、信息中心主任李伟主持,来自各地的民政局、老龄办、涉老院校、养老机构代表30余人出席座谈会。会上,北京乐龄时代养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多家养老机构签署了托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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