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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互联网+流通”《意见》出台对流通企业利好显著

发布时间: 2016-05-06 08:08:22  |  来源: 中国网  |  作者: 杨佳  |  责任编辑: 杨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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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5日上午,商务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沈丹阳回应了国内外媒体高度关切的8个热点敏感问题。
 

    中国网5月5日讯(记者孙磊) 今天上午,商务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沈丹阳回应了国内外媒体高度关切的8个热点敏感问题。

    最近,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入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的意见》,《意见》出台对流通企业和流通行业意味着什么?有何利好? 沈丹阳表示,《意见》主要是为了推进流通创新发展,推动实体商业转型升级,拓展消费新领域,促进流通领域的创业和就业,从而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其中既有对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的指导性要求,也有为流通企业提供的具体促进措施,总体上对流通企业的发展是很有利的。鼻子灵敏的市场主体应该可以从中嗅出许多商机。

    沈丹阳介绍说,这次出台的《意见》就有针对性地提出要“软”“硬”结合,共同构建“互联网+流通”新型基础设施。一方面要加快智慧物流、农村电商双向通道、社区电商综合服务站等硬件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另一方面要加强智慧流通基础信息软设施的投入,建设商务公共服务云平台。再比如,在完善流通保障制度方面,《意见》提出要突破现有政策限制,发展依托互联网平台的“无车承运人”新模式,以提高物流的组织化程度和物流效率。还要求落实“互联网+流通”领域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工作,保障企业依法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开展商业行业平均电价或峰谷分时电价试点,鼓励用电企业合理安排用电时间,削峰填谷,提高电力资源的利用效率。引导降低实体店铺租金,鼓励采取先买后租、先建后租等方式,保障社区菜市场、社区食堂等惠民、便民服务设施低成本供给。阶段性适当降低困难流通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经营困难企业减压减负、纾困解难。《意见》还要求大力发展流通创新基地,为中小企业应用互联网创业创新提供集群注册、办公场地、基础通信、运营指导、人才培训、渠道推广、信贷融资等软硬件一体化支撑服务。这些措施对相关流通企业特别是中小流通企业来说应该都是实实在在的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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