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游客人数多、购买力强,似乎成了商家眼中“会行走的钱包”。若是面对导游与黑心店家联合抬价、阻止游客在其他店铺消费等现象,人生地不熟的中国游客该如何避免当冤大头?
资深华人律师申浩然说,《澳大利亚消费者法》禁止商家利用误导或欺骗行为、虚假陈述、引诱性广告等让消费者购买其产品或服务。如果旅行社和当地商店联合抬价宰客的情况属实,则属于违法行为。
《澳大利亚消费者法》第49条明令禁止推荐式销售,即禁止商业企业在市场交易过程中,以折扣、佣金或其他利益为诱饵,引诱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顾客提供潜在购买者的姓名、地址等个人信息,用以换取上述好处,且往往附加要求潜在购买者交易行为完成后,提供信息的顾客才能兑现这些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