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国际间城市交流与合作,充分发挥和共享一年一度北京(国际)新型城镇化产业博览会暨中国“健康·养老·旅游·新型城镇化”项目投融资大会成果(含PPP项目),更好地促进中国地方政府(项目方)与企业(投资机构)洽谈效果,缩短项目落地时间。2016年8月31日,中国城产会(简称:甲方)与德国中小企业联合会(HS)驻上海办事处、全德华人社团联合会驻中国总部(简称:乙方)本着“发挥优势、相互促进、长期合作、互利共赢”的原则,双方达成了全球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这一举措,将为德国中小企业联合会、全德华人社团联合会会员单位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一个国际展示交流平台。双方初步达成以下合作意向。
一、甲方权利及义务
1、牵头搭建中国城产会国际展示交流平台。
2、以全球战略合作伙伴、协办机构(海外协办机构)冠名宣传乙方单位名称和形象(含中国城产会国内外推广、会刊及其它公共场合宣传活动)。
3、优先支持乙方在中国城产会平台上选择中国地方政府推荐的投融资项目(含海外项目),推荐投融资项目。
4、中国城产会期间免费向乙方提供两个标准展位(18平方米),用于展示乙方的优势及形象(展览内容及展馆个性化设计装修由乙方自行负责)。
5、牵头双方建立合作协调机制,不定期举行管理层会晤和沟通,落实联络人员,协调合作事项,落实合作事宜。
6、维护对方声誉,宣传对方形象,做好官方网站链接,尽可能支持对方发展、拓展双方合作领域。
7、甲方拥有中国城产会系列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二、乙方权利及义务
1、优先在中国城产会平台上选择中国地方政府推荐的投融资项目(含海外项目),推荐投融资项目。
2、优先参与中国城产会相关商务工作(含海内外招展、项目推荐、投融资事务等),具体工作另行协商。
3、享受中国城产会期间甲方免费向提供两个标准展位(18平方米),用于展示乙方优势及形象(展览内容及展馆个性化设计装修由乙方自行负责)。
4、在区域或行业中,应充分利用双方所搭建的国际平台,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合作,促进项目落地。积极向多方面推荐、宣传甲方,并推荐符合要求的展商参展。
5、维护对方声誉,宣传对方形象,做好官方网站链接,尽可能支持对方发展、拓展双方合作领域。
6、积极配合甲方活动,协调领导出席中国城产会相关重要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