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秦玉海受贿案宣判现场(11月28日摄)。 11月28日,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秦玉海受贿案,对被告人秦玉海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对秦玉海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新华社发

秦玉海受贿案宣判现场(11月28日摄)。 11月28日,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秦玉海受贿案,对被告人秦玉海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对秦玉海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新华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