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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维权有七招 让我们一起向假冒伪劣说“No”![组图]

发布时间: 2017-03-15 17:31:23  |  来源: 新华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 刘桢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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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3月14日拍摄的2017年福州市假冒伪劣消防产品集中销毁仪式现场。当日,福州市公安消防支队联合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在福州“于山堂”举行2017年福州市消防产品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集中销毁仪式,共集中销毁假冒伪劣消防产品500余件(套)。全市230家消防产品生产单位、销售单位、消防工程施工(维保)单位,部分房地产企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负责人参加活动。新华社记者林善传摄

“3.15”教您维权七招

新华网北京3月15日电(记者 王佳宁)现实生活中,消费无处不在,大到购车购房,小到一日三餐。当我们在消费时权益受到侵害,应该怎样维权呢?下面给您支招。

1、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清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对消费者维权的法律规定,更好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2、购买前了解商品属性。尽可能了解商品的种类、规格、性能、原材料、结构、合格证,出厂日期、消费期限、使用说明、售后服务等有关商品自身的情况,以及商标、厂家、生产地、经销者等关于商品生产经营者等情况。

3、保存好购买凭证。尽可能要求销售者出具发票、收据或其他书面的证明材料,以便在受到侵害时有效索赔。

4、自动与商家协商。当发现购买商品与自己的需要不相符合时,第一时间与商家协商沟通,指出自己的购买目的与产品不符合,申请更换或者退货。

5、网购可以7天内无理由退换货。从今年3月15日起《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正式施行,针对网上购物,商品不符合自己需求,买家可以在签收日起七天无理由退换货。《办法》还对网购退货规则和操作流程进行了细化规定。

6、在与商家沟通无果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在维权前最好能保留商家不合理交易的有效凭证。

7、通过媒体曝光维权。针对违法商家,各种协商维权受阻时,可以通过媒体(电视台、网站、微博等)曝光其违法行为,通过舆论的压力帮助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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