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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5日上午,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副局长卢艳刚做客中国访谈,就中国食品安全现状发表意见。点击进入访谈现场〉〉〉
针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是什么关系的问题,卢艳刚说:“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是国家工商管理总局的一个职能机构,它是按照职能方面来区别的,本身按照国家工商局的规定履行相关的执法职能。中国消费者协会以及各地的消费组织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团体,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职责,也可以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它本身不具有行政执法的权利,但是按照‘消法’可以履行其他的法定职责。”
卢艳刚介绍,工商总局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和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进行领导和管理,中国消费者协会接受国家工商局指导。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和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在这几年的工作中也建立了良好的合作机制,尤其是食品安全监管方面,也共同开展了一些相关工作。
消协每天都会对某一类产品进行调查,这些调查数据会上报到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在监管当中也会运用到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的数据来加强和改正行政职能。这也是一个政府和民间的很好的协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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