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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藏春:建立国家土地督察制度并非上收所有权力
中国网 | 时间: 2007-07-12  | 文章来源: 中国网
国新办就国家土地督察制度实施进展情况举行发会


在今天上午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土地副总督察甘藏春先生详细介绍了我国国家土地督察制度,对网上的说法予以否定。他说:“网上以前有一种看法,认为建立国家土地督察制度走的是中央集权的路线图,把所有权力都上收了,但实际上我们是一方面加强监管,另一方面更大限度地支持地方政府管理土地,权力、责任都在地方政府。”

甘藏春表示,土地督察制度是我国行政管理制度的一个创新,建立国家土地督察制度是加强中央政府土地监管能力的一个举措。他说,这几年在推进土地管理体制改革的过程当中,体现了两个原则,一个是加强中央政府总量控制和监管能力的建设,二是加强省级人民政府统筹管理本行政区域土地管理的权力和责任。按照这一总体要求,国土资源部改革了由国务院审批的城市批次用地的审批方式,把更多的责任、更多的权力留给了省级政府;同时,改革了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的分配方式,也体现了省级政府更大的权力和责任。

他介绍,按照土地督察制度的设计,土地督察机构的责任就是代表国务院监督省级人民政府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土地管理和利用行为。国务院授权总督察行使督察权,设九个地方督察局,代表总督察对督察区内的省级人民政府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的土地管理和利用行为进行监督。

他表示,为了避免和防止土地督察机构可能被同化的问题,在制度设计当中就采取了有效的预防措施:一是地方督察机构跨区域设立,二是规定了督察工作人员定期交流制度;同时,还在内部规定了责任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他同时表示欢迎各位记者和媒体,对地方督察机构工作人员的一切行为进行监督。

2007年7月12日上午,国新办就国家土地督察制度实施进展情况举行发布会,出席今天发布会的有国土资源部新任部长、国家土地总督察徐绍史先生、国家土地副总督察甘藏春先生。发布会由国新办新闻局局长郭卫民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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