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出版总署音像电子和网络出版管理司副司长寇晓伟
7月17日,新闻出版总署音像电子和网络出版管理司寇晓伟副司长做客中国网,就“规范互联网出版,促进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等热点问题做了相关解答。进入访谈>>>
针对网友提问“在论坛发帖是否属于互联网出版”?寇晓伟副司长介绍说,互联网出版强调作品的概念。如果普通的一些言论不算出版,只有你发表的文字或者图片已经形成了知识产权,才可以说是作品的概念,这时如果把这类作品在互联网传播,就属于网络出版的行为。(马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