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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副部长:"人人可慈善"是现代慈善业发展理念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07-08-22  发表评论>>
民政部常务副部长李立国

民政部常务副部长李立国  摄影:中国网 胡迪

    2007年8月22日上午10时,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请民政部部长李学举介绍中国自然灾害救助和城乡困难群众救助等方面情况,并答记者问。中国网进行现场直播。 

    在谈到“人人可慈善”问题时,民政部常务副部长李立国说,具有扶危济困的慈善行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人人可慈善”的口号是现代慈善事业方兴未艾发展的一个理念。人们通过捐赠资金、参加自愿服务活动和组织实施面向困难群体的慈善项目,都是慈善行为的范畴。由于人们社会工作和生活的角度不同,能力和个人的状况也不同,企业的发展水平和发展规模也不同。因此,在“人人可慈善”的理念中,或者说践行这个理念,是按照自己的爱心和能力大小来体现,任何一份爱都是慈善事业发展的宝贵动力和不可缺少的能量。

   我国传统慈善事业源远流长,现代慈善事业是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以来逐步兴起的。尤其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在支持慈善事业发展上有一系列的号召和政策措施。民政部和中央有关部门对推进慈善事业发展也有一系列的工作措施。

   首先,在企业所得税法和个人所得税条例上对慈善捐赠有抵扣政策,今年的“两会”期间通过了修订的《企业所得税法》,把抵扣比例从3%提高到12%,这对进行捐赠的企业是一个很大的鼓励。

    其次,1998年颁布和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和民政部制定颁布的《社会捐赠资金管理办法》,对捐赠资金的使用、尊重捐赠人的意愿、接受捐赠人和社会的监督都有系列的规定,保护慈善捐赠的行为。

   第三,民政部作为民间组织的登记管理部门,支持公募性和非公募性基金会的设立与发展,形成更多的筹集资金、动员群众的组织平台。并且依法加强对基金会的监督管理,保证基金会的募捐行为、资金使用行为公开、公正,对人民群众负责,对社会负责。

    第四,对慈善事业发展的主体采取鼓励措施,民政部在2005年11月召开了中华慈善大会,颁布了《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设立了“中华慈善奖”这一政府奖项,鼓励和支持慈善行为,以及整个慈善事业的发展。

 

文章来源: 中国网 责任编辑: T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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