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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每年安排500亿资助2000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07-09-12  发表评论>>

新资助政策体系的主要特点

1.制度设计着眼于系统性和长期性。一是主要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同时又鼓励优秀学生。国家奖学金奖励对象是高校中特别优秀的学生,不论家庭经济是否困难,都可以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对象是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国家助学金主要是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问题。二是既增加财政助学投入,又注重多种渠道助学。新的资助政策体系在大幅度增加财政投入的同时,积极拓宽助学渠道,完善和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要求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经费用于助学,鼓励捐资助学等。三是既有政策体系的统一性,又兼顾地区差别。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采取了中央与地方共同设立、经费合理分担的办法,在资金投入、资助范围、资助标准及资助方式等方面,统筹考虑中央和地方,兼顾地区差别,使之更加科学合理、符合实际,体现了政策体系的整体设计。四是既资助困难学生,又注重改善教育结构。助学政策不仅是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而且鼓励学生学习国家最需要的专业或接受职业教育。

2.资金分担更加合理。国务院《意见》明确了各方资金投入责任。国家奖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负担。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中央所属院校,由中央负担。地方所属院校,由中央和地方按比例分担。具体分担的比例,参照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办法,并按照生源地原则确定。根据生源地原则,中央与地方的分担比例,东部地区招收西部和中部地区生源学生的,执行西部和中部政策;中部地区招收东部和西部地区生源学生的,执行中部和西部政策;西部地区学生不论生源全部执行西部政策。从经费负担的总体情况看,中央拿了大头,对中西部地区给予了倾斜,对东部地区也给予了合理的支持。此外,《意见》中还强调了学校的助学责任。

3.资助保障水平显著提高。从资助范围看,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资助面为在校生总数的3%;高校国家助学金由过去的3%扩大到20%;中职国家助学金由过去的5%扩到90%。从资助强度看,国家奖学金由过去每生每年4000元,增加到8000元。新设立的国家励志奖学金为每生每年5000元。高校国家助学金由过去生均1500元,增加到生均2000元。中职国家助学金由过去生均1000元,增加到生均1500元。

4.政策导向作用明显。一是通过加大对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资助力度,吸引更多的初中毕业生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促进中等职业教育发展、优化高中阶段教育结构。二是在国家奖助学金的安排上,不搞平均分配,考虑不同类别学校和不同专业的特点,适当向国家最需要的农林水地矿油核等专业倾斜,引导学生学习国家最需要的专业,促进高校进一步优化学科专业结构。三是通过实施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引导高校毕业生到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就业,促进我国人才资源的合理分布。四是发挥中央与地方经费分担比例的杠杆作用,鼓励学校面向经济欠发达地区扩大招生,促进区域教育协调发展。同样,高校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面为20%,也不是各个地区高校的资助面都是20%,财政部、教育部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比例。

5.财政助学投入大幅度提高。2006年,中央财政直接安排的高等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助学金经费只有18亿元,地方财政投入也非常有限。新的资助政策体系建立后,中央和地方财政2007年下半年投入的经费将达到154亿元左右,其中,中央财政投入95亿元,地方财政投入约59亿元左右。2008年全年,中央和地方财政投入将达到308亿元左右。新资助体系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后,每年用于助学的中央和地方财政投入和学校安排的助学经费将达500亿元,每年将有约400万大学生和1600万中职学生获得资助,将为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问题,提供强有力的财力保障。

文章来源: 中国网 责任编辑: 陈维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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