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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18日上午10:00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于北京江西大酒店三层多功能厅与相关部委就加强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及相关政策等情况召开新闻发布会。中国网现场直播。(摄影 赵娜)
12月18日,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民委、卫生部、发改委等11个部委局联合制定的《关于切实加强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正式发布。国家民委专职委员李文亮在发布会上表示,民族医药是少数民族地区和民族群众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一个重要途径,民族医药的发展关键是人才队伍的建设。
李文亮说,我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明确规定,要发展民族传统医药,党的十七大报告中也指出,要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国家民委长期以来对这项工作事业非常重视,先后配合国家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召开了三届全国民族医药工作会议,并出台了相关文件。这对推动我们民族医药事业的发展起了重要作用。
李文亮表示,民族医药的发展关键是人才队伍的建设,目前国家民委直属的六所综合性大学目前已经有两所设立了藏医和民族医药本科专业。这次发布《指导意见》对民族医药的事业发展作出了新的部署,国家民委将组织民族地区、有关部委、有关单位和民族专家认真贯彻落实。
李文亮说,今年二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少数民族事业“十一五”规划,在这个规划当中,就明确提出了一项,要在“十一五”期间实施少数民族传统医药工程,今后国家民委将积极配合国家有关部门,进一步推动和促进民族医药事业的发展。(钮东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