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1月17日上午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以及公安部、信息产业部的有关领导,介绍“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等方面情况,并答记者问。中国网进行了现场直播。

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
针对大家认为网络侵权屡禁不止的原因是违法成本太低,应当提高惩罚处理力度的想法,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说,现在处罚的依据是《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中关于侵权责任的法律规定。法律规定是处以10万元以下罚款,同时没收用于传播侵权作品的工具,比如说服务器在处理中需要根据案件的情节轻重而定。我认为在当前网络侵权盗版问题比较严重的情况下,应该在法律框架内从重处罚,一定要让侵权的代价和成本使犯罪人感觉到不能再从事这种行为。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察局副局长高峰
针对什么样的案件公安机关才会受理的问题,公安部经济犯罪侦察局副局长高峰回答说,所有涉嫌犯罪的侵权案件中国警方都会受理。他着重指出,数额或者立案标准对于中国警方办理侵权案件并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为刚开始发现的侵权行为可能数额很小,但是这不排除它背后可能隐藏了更大的犯罪行为,这就需要警方以专业的精神和专业的技能来判断推理,经过调查来证实后面有没有隐藏重大的犯罪嫌疑。(胡永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