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字号:
今年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尤其是代表性传承人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08-01-31  发表评论>>

文化部副部长周和平在介绍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时指出,2008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古籍保护将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继续推进普查工作。抓好普查人员的培训工作,推广普查经验,加强对各地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在普查工作基本完成的省区,建立档案或数据库,提交非物质文化遗产清单,编纂《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分省分布地图集》。

逐步完善国家级和省、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体系。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公示后,尽早报国务院批准,争取“文化遗产日”期间公布。今年名录的重点工作是在完善省级名录和推进全国资源普查的基础上,推进市、县两级名录建设。

加强对代表性传承人的保护工作。文化部将不定期地评选、认定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鼓励各地积极创造条件,支持代表性传承人的传习活动;对于生活困难的代表性传承人给予适当补助,建立传承经费保障机制。

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题博物馆、民俗博物馆或传习所的建设。有计划地鼓励各地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题博物馆、展示中心或传习所,积极发展民营博物馆,推广有益经验,抢救征集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珍贵实物和资料,建立并完善保管制度。

加快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步伐。争取2010年前,建立10个文化生态保护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丰富、较为集中的区域,实施整体性保护。

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队伍建设。充分依托中国艺术研究院等高等院校及研究机构,采取委托办学、联合办学等多种形式,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培养一批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鼓励有关部门、民间社团、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发展志愿者,形成一支专兼职结合的队伍。

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课堂、进教材、进校园。文化部将与教育部等部门协商,计划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把非物质文化遗产纳入中小学课程,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进大学等,使青少年近距离感受和了解我国优秀传统文化。

搞好“文化遗产日”和“文化遗产之都”活动。2008年“文化遗产日”期间,将在全国各地举办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演出、论坛、讲座和咨询服务等宣传展示活动;为广泛调动全社会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积极性,在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开展申办“文化遗产之都”活动。制定“文化遗产之都”活动方案,征求有关部门意见,上报国务院批准后,争取在2008年举办第一届“文化遗产之都”活动。

利用民族传统节日,开展富有特色的节庆文化活动。选择重大民族传统节日,如春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等,在传统节日气氛浓厚的、特色鲜明的地区,开展丰富多彩的节庆文化活动,激发群众的自觉参与意识,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

加强理论研究,推动法规的建设,使我们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处在更严密的法律法规的保护下。

文化部1月31日下午2:30召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领导和专家有:文化部副部长周和平同志,文化部社文司司长张旭同志,中国艺术研究院副院长、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任张庆善同志,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副主任田青同志,中国国家图书馆馆长、中国国家古籍保护中心主任詹福瑞同志,中国国家古籍保护中心专家李致忠同志。中国网进行现场直播。

文章来源: 中国网 责任编辑: 言风
[我要纠错] [推荐] [收藏] [打印] [ ] [关闭]
网友留言 进入论坛>>
昵 称 匿名
留言须知 版权与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