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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北京大学中国政府创新研究中心组织编写的首部中国政府创新蓝皮书《和谐社会与政府创新》近日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蓝皮书指出,目前,政府创新的重点应该是通过创新有效解决社会公众最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比如医疗、教育、住房、收入差距扩大、环境保护等。
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明确提出从现在开始到2020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主要任务。这为政府创新的方向、领域和重点提供了重要指南。
在方向上,各级政府要把实现社会和谐作为创新的重要价值理念和评价创新成功与否的指标之一。和谐不是整齐划一,而是多元协调。和谐不仅是社会和谐,还包括人与自然的和谐。政府不仅要为社会和谐提供制度保障,发挥公共权力的作用来有效调节多样的社会关系,弥补市场和公民社会的失效;还要激发社会活力,培养社会的自我管理能力,增加社会团结和睦。但必须明确的是,政府推动和谐社会建设,不是包揽所有社会管理事务,而是为社会形成自身和谐机制提供支持。
在领域上,政府创新要集中在职能转变、制度建设、机制完善和人员能力提高等方面。各级政府要注重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改进管理,提高效能,从“政治人”转向“社会人”,从“经济人”转变为“公共人”。要围绕社会公平正义加快制度建设,切实保障人民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权利和利益。要根据民主、法治、透明、参与、责任、效益等原则建立和完善各种机制,以有效地解决问题,充分发挥制度的作用。要加大对各级政府官员的培训,使其转变观念,提升能力,切实实现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目前,政府创新的重点应该是通过创新有效解决社会公众最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比如医疗、教育、住房、收入差距扩大、环境保护等。对于地方政府来说,解决这些难点热点问题意味着要调整现有的甚至是长期习惯和坚持的工作重点,平衡各项工作之间的关系(比如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社会稳定与社会和谐发展),改变工作方法和思维习惯。这需要各级政府清醒认识面临的问题,处理好部门利益与整体利益,地方利益与国家利益,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以及辖区利益与人类利益的关系,对于出现的各类问题及时做出准确回应,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通过扎实的效果为和谐社会的持续进行创造有利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