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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局将调查部分药品、保健品和医疗机械(名单)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08-04-08  发表评论>>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颜江瑛发布相关信息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颜江瑛发布相关信息

(中国网 杨楠/摄影)

2008年4月8日上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颜江瑛介绍“药品电子身份证”监管制度和兴奋剂专项治理情况并答记者问,中国网进行现场直播。

颜江瑛首先发布了一个重要通告,她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要对部分药品和医疗器械产品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调查。为了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产品出口管理,根据《药品管理法》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的安全管理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准备会同有关部门对药品和医疗器械产品出口实施目录管理,具体监管办法会在以后的通知中下发。

颜江瑛介绍,从通告下发之日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开始对部分药品、保健食品和医疗机械产品进行调查。列入本次调查的产品有如下几种:

硫酸庆大霉素、阿托伐他汀及其盐、西地那非及其盐、奥司他韦及其盐、各种头孢菌素及其制剂、人生长激素及其制剂、甘油(原料药)、肝素及其盐和制剂、青蒿素及其衍生物和制剂(包括双氢青蒿素、青蒿琥优酯、蒿甲醚等)、用于治疗勃起功能障碍或增强性功能的中成药和保健食品、葡萄糖测试条、安全套。

颜江瑛指出,凡是生产上述品种,并且没有取得该品种药品批准证明文件或保健食品批准证明文件、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企业,均应认真填写下发的调查表,如实填写情况,报送生产企业所在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次调查的截止时间是2008年5月30日。(吴静)

文章来源: 中国网 责任编辑: 祝你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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