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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保险公司销售投连险须向投保人提示风险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08-04-23  发表评论>>

保监会新闻发言人袁力(摄影 中国网 张琳) 

保监会新闻发言人袁力(摄影 中国网 张琳)

    中国保监会4月23日在中国保监会308室新闻发布厅(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5号)举行2008年一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中国网现场直播

    在谈到投连险问题时,袁力说,投连险的一个主要特点就是能够及时反映投资资产的市场价值变化,这是一个很大的特点。在资本市场走低的情况下,投资账户、投资单位的净值也会呈现不同程度的下降。投连险首先是一种保险,应当注重长期投资。由于投连险的风险是由投保人承担的,保险公司的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就显得特别重要。特别是保险公司营销员、业务人员在销售投连险的时候必须向投保人提示风险,保监会将加强这方面的监管,更好地保护投保人的利益。

文章来源: 中国网 责任编辑: T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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