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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组委:商业机构用奥运会运动员形象违反肖像权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08-06-03  发表评论>>

奥组委市场开发部副部长陈锋先生(摄影:中国网 胡迪)

6月3日上午,北京奥运新闻中心举行“防范隐性市场行为倡议书”新闻发布会,奥组委市场开发部、中国广告协会的有关领导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中国网现场直播,敬请关注!

针对未经授权和批准使用北京奥运会运动员、教练员、官员广告形象的广告行为暂停刊播的情况,奥组委市场开发部副部长陈锋介绍说,国际奥委会是要求在奥运赛时,所有参赛运动员、教练员和官员形象使用应经过国际奥委会批准,目前国际奥委会是授权北京奥组委做一些批准工作。从运动员、教练员他们参加比赛,要填一个表格,这个表格其中就有一条,承诺他们的形象在比赛期间未经批准不得作为商业使用,通过这种方式就使得运动员也好、教练也好,他不授权商业机构来使用他们的形象,其他的商业机构应该说就没有权利使用他们的形象了,从法律角度讲,其他机构就不应该使用他们的形象,如果商业机构使用他们的形象,应该说构成了违反肖像权的规定。(唐佳蕾)

文章来源: 中国网 责任编辑: 小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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