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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资格台湾建筑师在大陆执业需要具备三个条件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09-01-07  发表评论>>

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司长、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主任王素卿  (摄影:中国网 赵娜)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1月7日上午举行2009年第一次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有关台湾知名资深建筑师评估认定工作的最新进展情况。

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司长、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主任王素卿表示,通过评估认定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的台湾建筑师,在符合相关条件后,可以在大陆申请注册执业。

按照大陆的有关法律法规,建筑师申请注册应具备以下几个条件:一是本人申请;二是需要受聘于大陆的一家建筑工程勘察、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或规划编制单位(中资、外资均可);三是近三年内在大陆有1年以上的大陆建筑工程设计及相关业务的经历。在具备以上条件后,即可按照有关规定在大陆申请注册执业,经注册后,就可以在大陆开展建筑工程服务工作。

文章来源: 中国网 责任编辑: 徐雅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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