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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反对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其运载工具扩散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09-01-20  发表评论>>

中国网1月20日讯 中国政府20日发表了《2008年中国的国防》白皮书,

白皮书说,中国坚决反对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其运载工具扩散,积极参与国际防扩散努力。中国主张,防扩散应标本兼治,综合处理。国际社会应致力于构建一个稳定、合作与互信的全球和地区安全环境,切实维护和加强国际防扩散体系的权威性和有效性,摒弃双重标准。应坚持通过对话和谈判处理有关分歧,并妥善处理防扩散与和平利用科学技术之间的关系,既确保各国和平利用的权利,又有效防止扩散。

中国参加了防扩散领域所有的国际条约和相关国际组织,高度重视《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禁止生物武器公约》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在防止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中国支持联合国在防扩散领域发挥应有的作用,认真执行安理会相关决议。

中国致力于实现朝鲜半岛无核化,坚定推动朝鲜半岛核问题六方会谈进程,推动六方会谈于2007年2月和10月分别通过《落实共同声明起步行动》共同文件和《落实共同声明第二阶段行动》共同文件。

中国主张通过政治和外交途径和平解决伊朗核问题。中国多次参加伊朗核问题六国机制外长和政治总司长会议,并于2008年4月在上海主办伊朗核问题六国政治总司长会议。中国还积极参与国际原子能机构和联合国安理会审议伊朗核问题的进程,发挥了建设性作用。

中国高度重视防扩散出口管制工作,已建立起一套涵盖核、生物、化学、导弹及相关两用物项和技术的完备的出口管制法规体系,并根据承担的国际义务和出口管制工作的需要,不断对有关法规进行更新。2006年11月,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出口管制条例》。2007年1月,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管制条例》。7月,修订了《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管制清单》。中国不断采取措施,加强防扩散出口管制执法。

中国重视并积极开展防扩散和出口管制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与10余个国家和欧盟建立了军控和防扩散磋商机制,与北约开展了防扩散对话,与“澳大利亚集团”、“瓦森纳安排”等多国出口管制机制保持着对话与交流。

中国支持“打击核恐怖主义全球倡议”的目标和原则,是“倡议”创始伙伴国,参加了历次伙伴国会议。2007年12月,中国与美国在“倡议”框架下在北京联合举办了放射性材料搜寻研讨会。

文章来源: 中国网 责任编辑: 陈维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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