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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共有8万多审计人员 港澳台皆有审计机构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09-02-19  发表评论>>

   

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介绍情况 摄影 中国网 赵娜

国新办2009年2月19日(星期四)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就加强审计监督,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介绍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中国网现场直播

    2月19日,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目前,中国大陆共有省级审计机关(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审计局)32个,市(地)级450个,县(市、区)级2689个。全国审计机关共有工作人员8万多人。

1982年12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国实行独立的审计监督制度。

1983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成立,是国家最高审计机关、国务院组成部门。审计署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主管全国的审计工作,对国务院负责并报告工作。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实行双重领导体制,在本级行政首长和上一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审计工作,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审计业务以上级审计机关领导为主。

此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分别根据其基本法,设立了审计署;台湾省也设有审计机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审计监督的范围和内容主要包括:国务院各部门、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国有的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其他依法应当接受审计的单位或事项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监督的目的是通过审计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和效益,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

审计法和审计法实施条例及有关法规赋予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权限主要包括:要求报送资料权、检查权、调查取证权、行政强制措施权、提请协助权、移送权、处理处罚权、通报或公布审计结果权等。

文章来源: 中国网 责任编辑: 钮东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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