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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台办:两岸打击犯罪协议不存在所谓"留落跑后门"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09-04-29  发表评论>>

国台办新闻发言人李维一主持发布会 中国网 赵娜

4月29日上午,国台办新闻发言人李维一表示,26日“两会”刚刚签署的《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着眼于构建两岸司法互助的一般性机制,不存在像有些台湾媒体报道的,所谓“留落跑后门”的这样一个问题。

李维一说,自1990年两岸签署金门协议以来,大陆方面已遣返包括经济犯在内的台湾刑事犯及刑事嫌疑犯一共是366人,其中去年遣返了72人。“两会”这次签署了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进一步完善了遣返合作机制,有助于强化打击犯罪力度,维护两岸人员往来和经济交流秩序。

李维一说,这个协议已表明,两岸将采取措施共同打击经济犯罪。双方将依据协议规定,处理有关遣返的事宜。在这次协商的过程中,双方并没有就具体个案来进行讨论。协议的有关条文,着眼于构建两岸司法互助的一般性机制,不存在像有些台湾媒体报道的,所谓“留落跑后门”的这样一个问题。

文章来源: 中国网 责任编辑: 苏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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