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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解释>进一步明确制售假药劣药罪定罪标准
新闻中心-中国网 china.com.cn/news  时间: 2009-05-26  责任编辑: 李东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熊选国 中国网 胡迪摄影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5月26上午举行新闻发布会,请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中国网进行了现场直播

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熊选国表示:这次《解释》总结了实践审判经验,把涉及到生产、销售假药罪和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定罪标准进一步明确,而且把这两种犯罪的量刑标准也进一步明确了,所以为我们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为法院依法审判,包括定罪量刑,提供了更为明确的依据。我相信随着《解释》的发布实施,行政机关将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司法机关将依法审判,对于这类案件我们都会依法给予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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