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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全国人大修改法律提高对排污企业罚款限额
新闻中心-中国网 china.com.cn/news  时间: 2009-06-05  责任编辑: 法律人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张力军介绍相关情况 摄影/中国网 张琳

国新办于2009年6月5日上午举行新闻发布会,请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张力军介绍2008年的中国环境状况及当前的环境形势等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中国网现场直播]

发布会上有记者提问:有人认为我们对一些污染企业所处罚的罚款与他们从污染的过程中所获得的利润相比要低得多,请问中央政府有何计划和举措来提高对污染企业的罚款,以及对拒绝调查或检查人员进入其工厂检查的企业提高罚款?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张力军回答说,对污染企业的罚款和污染企业的利益相比,从我们了解的情况看,不同企业存在不同情况。但是由于过去我们的法律规定了污染企业违法排污罚款的最高限额,所以确实存在对污染企业罚款和其所得利润相比不成比例的问题。去年,全国人大在修改《水污染防治法》的时候,注意到了这个问题,在法律修改中将对企业的罚款由单纯的限制最高限额改为按应缴排污费的倍数来进行处罚,这样就基本解决了这个问题。(胡永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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