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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张力军介绍相关情况 中国网 张琳摄
国新办2009年6月5日上午举行新闻发布会,请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张力军介绍2008年的中国环境状况及当前的环境形势等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中国网现场直播。
发布会上新京报记者问,《中国环境状况公报》里面提到2008年有些地方对减排不力的市县负责人给予了行政记过甚至是撤职的处分,您能否介绍具体的情况?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张力军回答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中对污染减排的落实情况,确实有这样的评价,减排任务完成不好的地方或企业,一些地方给予了处理。处理分为几种形式:
一是国家和省对减排完成不好的市、县实行了区域限批,比如环境保护部根据国务院的批准,去年对四个市实行了区域限批,江西、湖南等有关省对减排任务完成不好的市县也实行了区域限批。
二是对减排完成不好的企业要进行经济处罚。去年我们和省对一些电厂都进行了经济处罚,处罚的标准是:享受优惠电价的要全额追缴所享受部分,并加收5倍的罚款,还要全额追缴应上缴的排污费,最高的一次性罚款(包括追缴排污费)在企业里就有5000多万元。
三是对领导人的行政处罚。具体来说,像河北省石家庄市就对一个县的主管县长进行了处罚,停止了该县长其他方面的工作,要他全力以赴地抓环境保护,如果完成得再不好,就要免职。像山西省太原一个电厂,领导人由于没有完成减排任务,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好,被免除职务。(范筱) |